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各代表队进行集训的通知 |
2013-12-27 |
鲁教体处函〔2013〕27号 有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(处):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将于2014年8月在上海市举行,我省将组团参赛。为在运动会上取得更好成绩,决定,组织我省参赛的各代表队在寒暑假期间进行集中训练。 参加集训人员日常生活用品与训练服装等自备,食宿由承训单位统一安排,由驻地到承训地往返交通费在承训单位报销。集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我处负担,另行拨付。 希望有关市教育局和承训单位,认真对待运动队集训工作,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到训并妥善安排好集训人员的食宿、交通、训练等各项事宜,注意人员安全,切实完成集训任务。集训时间一般安排在寒假春节前后共一个月内、暑假赛前一个月内。具体时间由各项目代表队根据情况确定。 集训单位及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。
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2013年12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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